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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乐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地、各监管部门要把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食品安全保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围绕广大群众出游、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加强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要加强重点区域及旅游景点、景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及婚宴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要督促各类经营者当好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经营者特别是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的农家乐、小餐馆等单位,要重点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农村乡镇、旅游景点,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实行重要紧急信息零报告制度。要把做好中秋、国庆前后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环节,实行重要紧急信息零报告制度。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确保苗头隐患和矛盾问题,早发现、早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及时妥善处置赢得主动。对发生迟报、漏报、慢报、误报紧急信息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种信息和来电、来访,对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汇报、处理。要切实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主动收集信息,按照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将危害和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乐山市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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